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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4 17:13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2-04-24       报名截止:见文内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加强防控一线核酸检测工作力量,经县政府批准,凤台县卫健系统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学检验技术人员19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与审批聘用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原则
民主、公开、竞争、择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统一组织、分步实施。
三、招聘计划和条件
具体招聘岗位计划见《2022年凤台县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医学检验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招聘对象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奉献精神,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心理素质,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工作分配,无违法违纪行为;
4.普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须是医学检验技术专业;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年龄条件中的“35周岁以下”为1986年1月1日(含)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
7.凤台县内所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的人员。
四、报名事项
1.报名方式及报名所需材料
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将报名材料投递至规定邮箱。
考生本人将下载并填写后的《报名登记表》(附件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正反两面)、学历证书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及其他相关证书等拍照或扫瞄件打包发送至报名邮箱hb-28@163.com,邮件标题名称为“姓名+报考岗位代码”。
其中:(1)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22届高校毕业生,学历证书原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暂不提供,需先提供《学生证》和学校就业推荐表扫瞄件;(2)属凤台县以外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需提供其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每名考生须将本人所有报名材料打包成一个邮件发送至报名邮箱;考生提交报考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的时间另行通知(2022届高校毕业生的毕业证书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2.报名时间
考生网上投递报名材料时间为2022年4月29日8:00至2022年5月6日17:30;逾期不予补报。联系电话:县人社局0554-8689713。
3.报名程序
详阅招聘公告和岗位计划表→考生下载并填写报名表→网上投递报名相关材料扫瞄件→资格审查。
4.报名注意事项
考生必须符合招聘岗位的条件,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否则取消考试资格)。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名时必须按要求如实、正确填写《报名登记表》,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信息必须全部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招聘资格,责任由考生本人负责。
5.资格审查
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县人社局和主管部门共同组织。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相关条件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并视情处理。
五、面试
面试由县相关部门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履行职位(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设最低分数线为65分,面试成绩达到65分及以上的考生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其中:考生取得临床医学检验技术(师)资格证并提供证书的,可在面试成绩基础上加2分;取得PCR上岗证并提供证书的,可在面试成绩基础上加2分;同时取得以上两个资格证书的,可在面试成绩基础上加4分。
面试具体时间、方式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经资格复审合格后,根据各招聘岗位计划数1:1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最后一名面试成绩相同,一并确定为体检人选。
体检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规定执行。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的可申请复检,复检仍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缺额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察
考察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的报考资格进一步进行复审。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签约聘用,考察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人选缺额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者,由主管部门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人员名单报送至县人社局备案,在凤台县人民政府网公示5天无异议后,按现行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后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及受聘人员的意愿,双方协商是否续签;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工资待遇
1.县人民医院新招聘人员的工资待遇参照本院同类聘用制人员工资及福利待遇规定执行;
2.县中医院新招聘人员的工资待遇参照本院同类聘用制人员工资及福利待遇规定执行;
3.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招聘人员的工资待遇参照凤台县现有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待遇执行。
十、其他相关事宜
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政策,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考风考纪,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招聘期间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安全有序组织招聘考试工作。
本次招聘期间,有关动态与信息将在凤台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ft.gov.cn/)、凤台县人社局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s://www.huainan.gov.cn/public/column/118323004?type=4&action=list)、凤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s://www.huainan.gov.cn/public/column/118322977?type=4&action=list)进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本《公告》由凤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4-8626991、8689713;
监督电话:0554-8681921。